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孙伟芳,李小魁, 河南省天龙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封一方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211民初1202号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小魁:本院受理原告孙伟芳诉你与开封一方置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天龙建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0211民初1202号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