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浩,黄涛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涛:本院受理原告宋浩诉被告黄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联系,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2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点在唐河县人民法院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