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秦凌冰, 乌鲁木齐房匠帮帮家居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新0104民初17117号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乌鲁木齐房匠帮帮家居有限公司:我院受理的原告秦凌冰诉被告乌鲁木齐房匠帮帮家居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新0104民初17117号起诉状副本、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1、判令被告退还原告还未完成的装修软装硬装工程款55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答辩期届满后的次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