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军,孙文学,张铁梅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605民初119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铁梅: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军与被告孙文学、张铁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605民初119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孙文学、张铁梅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返还王军借款10万元,并按照年利率15.4%,支付自2020年9月6日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二、驳回王军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