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长明,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黑0602民初2829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长明:本院受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庆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黑0602民初28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