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孟德瑛,樊明学,樊明文,朱庆红,董晓勇, 安阳市浩鑫机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阳市浩鑫机械有限公司、樊明学、樊明文、朱庆红:本院受理再审申请人孟德瑛与你及原审被告董晓勇等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1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