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廉交通, 河南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覃怀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882民初337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焦作市沁阳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廉交通: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沁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覃怀支行诉你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沁阳市人民法院(2021)豫0882民初3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