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凯,张金飞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212民初3597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开封市祥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金飞:本院受理原告张凯诉被告张金飞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212民初35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