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红,张海强,李红霞,任玮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兵0201民初494号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公告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
内容
李红霞:本院受理原告张红诉张海强、李红霞、任玮(2021)兵0201民初494号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你作为本案被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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