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苏荣林,汤仲明,乔江, 新疆冠农天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新疆疆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库尔勒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乔江:本院受理原告苏荣林诉被告新疆疆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新疆冠农天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汤仲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你是本案必要参与诉讼人,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参加诉讼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一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视为你放弃诉讼权利。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