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艳茹,郑林帅, 河南益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林帅、河南益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艳茹诉被告河南益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郑林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一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