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任志勇,张宝荣,张艳锋,肖长震,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黑0102民初4962号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宝荣、张艳锋、肖长震:本院受理原告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道里支行与被告任志勇、张宝荣、张艳锋、肖长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02民初496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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