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世安,郑孔辉,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琼9021民初1127号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
内容
王世安、郑孔辉:本院受理(2021)琼9021民初1127号原告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与被告王世安、郑孔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21年12月21日作出(2021)琼9021民初1127号民事判决书,因你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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