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世安,郑孔辉, 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琼9021民初1127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世安、郑孔辉:本院受理(2021)琼9021民初1127号原告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与被告王世安、郑孔辉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本院于2021年12月21日作出(2021)琼9021民初1127号民事判决书,因你去向不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