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娄宗昌, 河南荣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南荣飞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娄宗昌诉你方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花园口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