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郭凯,余发启, 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健康路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郭凯、余发启:本院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健康路支行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日满后第3日上午9点(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