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 ,博恬(上海)五金有限公司 ,虞城县林平百货店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403知民初960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虞城县林平百货店:本院受理原告博恬(上海)五金有限公司诉被告虞城县林平百货店、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403知民初9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