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石磊,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河南省达发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石磊、河南省达发物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古荥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