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丁伟, 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丁伟:本院受理原告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与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