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董禹辰,张秀兰,张书立,邓爽,黄明,谭关孝, 大庆英诺威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大庆市半岛海鲜餐饮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兴业支行 ,黑龙江鞍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喜御酒店有限公司 ,广州市番禺区普丽饮食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黑0691民初82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邓爽、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兴业支行、董禹辰、张秀兰、张书立、大庆市半岛海鲜餐饮有限公司、黄明、广州市番禺区普丽饮食店、谭关孝、大庆英诺威能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喜御酒店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兴业支行与被告董禹辰、张秀兰、张书立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1)黑0691民初823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黑龙江鞍达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间内向本院提交了上诉状,上诉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