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永才,刘海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1282民初319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海军: 本院受理原告赵永才与被告刘海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1282民初31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