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久江,李振清,于潜, 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筑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泰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久江诉你、李振清、于潜、大连筑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司法鉴定意见书、申请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对鉴定提出书面异议及对申请书进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第3,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