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文发,高明文,张心刚,江丛华,李荣河, 黑龙江爱农复合肥料有限公司 ,桦川县农丰农资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1282民初982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文发:本院受理原告黑龙江爱农复合肥料有限公司诉被告刘文发、桦川县农丰农资农产品种植专业合作社、高明文、张心刚、江丛华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21)黑1282民初982号民事判决书,判项简要内容:一、被告李荣河返还原告代偿款200,000.00元及利息,上述款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一次性付清。二、其它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49%的连带给付义务。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四、案件受理费4,300.00元由被告刘文发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