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永成,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车务段 ,大同铁路车务段劳动服务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大同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大同铁路车务段劳动服务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永成诉你公司、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车务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山西法院诉讼事项告知书、证据材料及开庭传票,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应诉,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和举证期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十六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