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杨桂,黎理付,林晓姗,林晓苹,符策方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海南省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林晓姗(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林晓苹(公民身份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上诉人杨桂诉被上诉人黎理付、林晓姗、林晓苹及原审第三人符策方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杨桂二审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诚信诉讼提示书、诚信诉讼保证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未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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