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高洪林,孟祥财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东方红人民法院
内容
本院受理高洪林与孟祥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普通程序审判员独任审理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3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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