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世军,庄家雄,余丽, 海南琼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海南建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7)琼9006民初18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庄家雄、余丽:原告海南建龙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诉被告海南琼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罗世军、庄家雄、余丽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7)琼9006民初18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罗世军的上诉状副本。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