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尚志,宋健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604民初5306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宋健:本院受理原告王尚志与被告宋健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黑0604民初53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