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丽娜,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琼9006民初269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万宁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丽娜: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与被告张丽娜追偿权纠纷一案[案号:(2021)琼9006民初269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等。目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下午三点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和乐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8-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