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汤丽娜,康淑杰,张文茹, 哈尔滨市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12民初3611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康淑杰、张文茹: 本院对哈尔滨市金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汤丽娜、康淑杰、张文茹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0112民初361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