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买梦醒,王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新0103民初12778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勇:本院受理的原告买梦醒与被告王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0103民初127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一、被告王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买梦醒借款本金200,000元;二、被告王勇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买梦醒逾期付款利息21,095元;三、自2021年2月4日至债务全部清偿期间的利息仍由被告王勇按剩余未还借款本金为基数、以年利率3.85%计算向原告买梦醒予以支付。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民事判决书,可在民事判决书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