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宝江,梁刚忠,王风琴,第三人-梁刚勇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兵9001民初4912号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梁刚忠:本院受理(2021)兵9001民初4912号原告刘宝江诉被告梁刚忠、王风琴、第三人梁刚勇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兵9001民初49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