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红云, 孙吴县海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1124民初1187号 |
案由 |
供用热力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红云:本院受理孙吴县海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黑1124民初118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