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河南富莱特超硬模具有限公司,陈书娟,马平安, 郑州嘉轩家具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州嘉轩家具有限公司、陈书娟、马平安: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富莱特超硬模具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308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