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王海波,宋秀丽,苑冬堂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法院
内容
宋秀丽、苑冬堂:本院对原告王海波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的上午八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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