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宋虹,林文佳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文佳:本院受理原告宋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5日下午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