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姚军,尹维信,孙丽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尹维信、孙丽:本院受理原告姚军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撤销申请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二道街170号)309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