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程贝贝,翟明举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豫0423民初468号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翟明举:本院受理程贝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豫0423民初468号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昭平湖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