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盛颖, 海南楚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动争议 |
公告人 |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海南楚琼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盛颖诉你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提示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民事裁定书等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的2022年4月20日上午9时00分在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