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波,周彬,夏洪英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彬、夏洪英:本院受理原告吕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莫索湾垦区人民法院东阜城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