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胡月萍,曹虎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新0104民初16608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
内容
曹虎:本院受理原告胡月萍诉曹虎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0104民初166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判决如下:被告曹虎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胡月萍借款67000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3-0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