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谭伟锋,徐宇辉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
内容
徐宇辉:本院受理谭伟锋诉徐宇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告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乘风法庭第三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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