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吕守东,魏洪梅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黑0803民初3192号,(2022)黑0803执1644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魏洪梅: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吕守东与魏洪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黑0803民初319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魏洪梅(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号)公告送达本院(2022)黑0803执164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失信)、执行裁定书(查封、拍卖)。同时向你公告送达本院办理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程序中有关通知书等后续手续。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送达文书并履行义务,逾期则视为送达,并视为你放弃本案执行程序中的全部权利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本院将依法对查封的财产采取评估、拍卖、变卖或以物抵债等强制执行措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 二Ο二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佳木斯市向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周宏伟 电话: 13359648088 |
刊登日期 |
2022-03-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