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国强,陈秀娟,李良辉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1402民初13729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良辉、陈秀娟:本院受理王国强诉陈秀娟,李良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1402民初13729号的举证通知书、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平台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