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吴双艳,翟金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783民初6288号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翟金永:本院受理吴双艳诉翟金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783民初6288号的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