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腊梅,王鹏飞,李更先, 中晨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卫辉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781民初2523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新乡市卫辉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更先、王鹏飞、卫辉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中晨宏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腊梅诉王鹏飞、卫辉中燃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0781民初2523号的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