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哈尔滨,徐明,第一分公司, 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明:本院受理原告哈尔滨承诺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诉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哈尔滨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第一分公司、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3时4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道外区南十二道街170号第308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