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邓伟艳,吴铭慧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2021)黑0102民初12805 |
案由 |
离婚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12月09日刊登在《人民法院报》G98版本院受理(2021)黑0102民初12805原告邓伟艳与被告吴铭慧离婚纠纷一案,公告中,其中“经过60日”应改为“经过90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应该为“自公告之日起经过9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