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周春宇,赵云辉,李淑杰,赵景军,范宝力,赵淑云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黑0102民初18910号 |
案由 |
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赵云辉、李淑杰、赵景军: 本院受理原告周春宇诉你们及范宝力、赵淑云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黑0102民初18910号民事判决书和(2021)黑0102民初18910号民事裁定书、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既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依法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