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林森,穆天翔,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北支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森、穆天翔:本院受理原告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北支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下午15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