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军国,齐丽萍,曾伟昌, 新疆绿城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乌鲁木齐万合文育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新0105民初7850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曾伟昌:本院受理(2021)新0105民初7850号原告刘军国、齐丽萍、乌鲁木齐万合文育文化艺术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曾伟昌,被告新疆绿城华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11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一庭19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3-06 |